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杭州公司-巢湖项目-轻质物外运焚烧处置-三标段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杭州公司-巢湖项目-轻质物外运焚烧处置-三标段谈判采购 |
| 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请登录) |
|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请登录)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 |
| 七、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轻质物外运处置量约48000吨,每日运输能力不少于400吨,每日处置能力不少于400吨,供应商全面负责轻质物运输、焚烧处置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轻质物外运处置的计划工期为6个月,具体外运处置时间需配合甲方项目整体进度要求,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 十、服务地点要求:安徽省巢湖市。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运输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货物运输服务业绩及1项类似轻质物焚烧处置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参加的,类似货物运输服务业绩及类似轻质物焚烧处置服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运输工作及处置服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轻质物焚烧处置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六、资格审查资料 (四)轻质物焚烧处置单位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采购公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且须由满足采购公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并提交采购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响应相关业务:包括获取采购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采购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响应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 到 2025年07月29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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