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机场第二批车辆购置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临汾民航机场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大型普通客车4辆(其中48座2辆、17座2辆),驱鸟车2辆,救护车1辆,装载机1辆,压路机1辆,割草机1辆,查道车1辆,叉车1辆,除冰液撒布车1辆,主力泡沫车1辆,重型泡沫车2辆,消防保障车1辆,火场照明车1辆,应急指挥车1辆。
2.2 交货地点:临汾机场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满足全部车辆、货物交付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大型普通客车,驱鸟车,救护车,装载机,压路机,除冰液撒布车,主力泡沫车,重型泡沫车,消防保障车,火场照明车,应急指挥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拟投标人于2025年7月22日09:00时至2025年7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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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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