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遂宁工务段现就沪蓉线K1863+728成南高速公路立交桥桁梁检查车拆除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沪蓉线K1863+728成南高速公路立交桥桁梁检查车拆除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其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施工资质,应具有营业线施工项目业绩(附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叁年内完成过的营业线施工相关项目业绩。 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近叁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叁年无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比选申请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未被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停止投标期限内;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中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谈判响应文件中。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参选人必须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建立用工管理台账,承诺施工合同主要条款中明确对农民工管理方式、农民工工资的结算方式、支付周期、支付形式、农民工工资拨付方式等内容,承诺用工科室与农民工代表成立监督小组,共同监督工资支付情况、同意发标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10%),对是否使用农民工及能否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书面承诺。 参选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投标的。 (7)中标公示期内的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8)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从2025年7月21日19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25日00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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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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