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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配电所交直流系统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1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配电所交直流系统整治业务外包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GB/T 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GB/T 17626.2-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1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9638.1-2014《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一部分:技术条件》 ;DL/T 459-2017《电力用直流电源设备》;DL/T 637-2019《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DL/T 1074-2019《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DL/T 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TB/T 2892 《电气化铁路用直流电源装置》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负责免费维护,除人为损坏,均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造成影响的追究责任并赔偿。 4.售后服务及要求:(1)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包括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技术支持; (2)产品实行“三包”,即包修包退包换。 (3)应免费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设备的安装图纸、安装工艺要求等)、使用及维护说明。 (4)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偿提供更换备件及服务,替换产品的质保期按12个月重新计算。 (5)因产品的制造或设计缺陷产生的问题,供货方应无偿负责解决。 (6)遇有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需提供应急服务,要求24小时内厂家响应,并提供满足检验方面相关服务。 (7)服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统一指挥,接受检查和指导、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中标方技术人员在维修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的有关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中标方要做好本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管理控制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中标方接受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的监督,对不能胜任的中标方技术人员,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有权要求予以更换。由于中标人违章作业导致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2)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或银行装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概述及适用范围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沈阳南站、沈阳南动车所、沈阳北动车所内11座配电所交直流系统整治项目。它提出了沈阳南站、沈阳南动车所、沈阳北动车所内11座配电所交直流系统整治的范围及技术要求,包含各关键设备、组件的功能设计、性能、结构、安装、试验及服务提供方应提供的技术服务、培训、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要求。

2.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设备的维修及软件升级改造,并对无法修复的设备本体投标厂家需自行采购设备,确保安装调试成功。同时附属设备、规定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供货,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等。

3.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文件要求。

4.中标厂家应采用过渡电源屏、移动储能装置等后备电源设备,确保检修过程交直流电源不断电,相关设备、专用工器具提供及其搬运、安装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二、技术标准

投标人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国铁集团的现行标准规范,如不同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同一情况,则应遵循最为严格的要求。如中标人无法修复配件,在提供全新配件替换前,应提供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数据覆盖技术规格书检测项目要求)。

三、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

1.1 模块参数

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基本技术参数

项 目

参数指标

直流输出

额定输出电压

230V

额定输出电流

4A

长期过载电流

4.4A

短时过载电流

2.5倍额定电流维持1min

效率

≥90%(电池放电, 标称电压输入, 额定输出电压电流, 环境温度25°C)

模块软启动时间

3~8S

电池充电电压输出

23.4~31.2Vdc连续可调

电池充电限流输出

0~10A连续可调

并机均流不平衡度

≤±5%

交流输入

额定输入电压

220VAC

输入电压范围

176VAC~264VAC

输入电流

<8A

频率

50±2.5Hz

功率因素(PF)

≥0.98(额定输入输出 )

输入保护

保险; 防雷电路

产品安全及可靠性

绝缘强度

输入对机壳能承受50Hz 有效值3000VAC或等效4242VDC耐压1分钟;输入对电池能承受50Hz 有效值3000VAC或等效4242VDC耐压1分钟; 主输出对电池能承受50Hz 有效值2000VAC或等效2828VDC耐压1分钟; 主输出对机壳能承受50Hz 有效值2000VAC或等效2828VDC耐压1分钟; 电池对机壳能承受50Hz 有效值500VAC或等效700VDC耐压1分钟。

通讯

通讯接口

RS485,CAN(模块之间)

过载能力

输出特性

类似反时限曲线

模块尺寸

398.8mm*242.0mm*94.5mm(深高宽)

1.2 模块功能

1)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应由AC/DC整流电路、DC/DC充电电路、DC/DC放电电路等组成,可实现将24V电池电压转换为直流母线电压,并对2节12V铅酸蓄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功能。

2)单台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额定输出功率应不低于920W,满足额定输出电压230V、额定输出电流4A的要求。

3)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在市电输入及电池输入正常的情况下,装置输出发生短路故障时,单台模块应满足20A C型直流断路器跳闸能力,两台模块应满足63A C型直流断路器跳闸能力(检测报告应覆盖该项技术要求)。

4)并联型直流电源系统中的每个并联电源组件应包括1个并联电源变换模块及1组24V蓄电池,多个组件可并联运行,由1个监控模块协调工作;每个组件内部应具有独立监控功能,能不依赖外部监控模块独立工作。正常工作时,组件应与监控模块通信,接受监控模块的指令。组件应具有以下功能:

a)多个并联电源组件并列运行时,应具有良好均流性能。

b)具有短路保护功能,短路故障排除后能自动恢复输出。

c)具有带电插拔功能,且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d)具有软启动、软停止功能,防止电压波动冲击。

e)在交流输入端失压且24V蓄电池正常时,能保证不间断电能正常输出。

f)蓄电池故障时能实现在线更换,装置异常时可实现在线更换。

g)具有输出过电压、输出欠电压、过电流、输出端短路、过温等保护功能,还应具有输入交流电源过电压、输入交流电源欠电压等报警功能。

5)并联电源变换模块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模块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温升最高应不超过规定值。并联变换电源模块采用自然冷却方式时,厂家应确保运行模块的温度不超过其规定值;采用强迫风冷时,其风道不能影响控制部分。

6) 并联电源变换模块恒流充电时,充电电流的调整范围宜为(20~100)%额定电流,恒压运行时,充电电流的调整范围宜为(0~100)% 额定电流。

7)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并联电源变换模块运行寿命不低于8年。

2.总监控单元

1)总监控单元采用大屏幕触摸屏,负责对交直流电源系统各单元运行状态与数据的采集、显示及系统单元运行参数的设定。

2)总监控单元采用微机型产品,并应具有以下功能:

a 自诊断、掉电后来电自恢复等功能。

b 检测交流进线电压、各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的输出电压、电流,直流母线电压、电流,浮充电压,充电电流,蓄电池输出电流以及绝缘电压等。

c 对设备发生下列状况进行保护并发出报警:交流电压异常、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故障、母线电压异常、蓄电池异常、直流系统接地、支路绝缘故障等。

d 对整个交直流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具有SOE功能,并能与各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和综合自动化装置通信,实现遥测、遥信功能,协议开放。

e 遥测量主要包括:交流输入电压、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输出电压和电流、电池充放电电压和电流、直流母线电压和电流、直流系统对地绝缘情况等。

f 遥信量主要包括:直流母线过/欠压、直流馈线绝缘状况、电池充电电流过大,电池电压欠压、过压、交流电源电压的缺相和中断、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正常工作状态、故障工作状态、开关状态等。所有上送的信号均带时标,时标精确至毫秒级。

g 遥控量主要包括:远方控制并联型直流电源模块的开、关机;充电模块浮、均充转换。

j 软件测试及抗干扰测试符合相关标准。

k 监控单元能同时显示实时值、整定值、操作命令等,能对设备进行操作及选项操作,操作及选项操作相互独立,操作具有相应的口令和授权。

3)并联直流电源控制管理功能

a 控制功能:监控单元应能适应直流电源系统各种运行方式,能够根据整定时间(建议12个月),系统定期自动对24V蓄电池进行在线全容量核容,I10恒流放电,并能导出核容数据(包含核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核容过程中蓄电池电压、电流值,核容后电池物理容量)。

b 告警功能:交流输入异常、母线异常、蓄电池连接异常、直流电源异常、直流变换电源异常、模块通讯中断、监控单元故障、总开关跳闸、核容结果低于80%标称值等。告警或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或通讯口输出。

c 事件记录功能:监控单元应能储存不少于500条事件。事件记录具有掉电保持功能。

d 显示功能:监控单元应能显示每个蓄电池的电压、充放电电流、系统总输出电流、电压、模拟量测量值、事件记录和告警记录、核容开始时间、核容结束时间、核容后物理容量,上次核容时间,并联电源变换模块软件版本号等。

e 操作权限管理:监控单元应具有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

3. 绝缘检测模块

模块应具有的主要功能:在线监测直流母线对地绝缘状况,当直流母线出现绝缘降低或接地故障时,能自动检测出正极对地电阻和负极对地电阻。具备交流窜入检测及报警功能。

直流母线正极、负极对地绝缘电阻报警值可由直流馈线监测模块设置,报警值宜设置为7kΩ(DC 110电压等级),母线对地电压检测误差不大于±2%。

直流母线绝缘监测模块不应对直流电源系统注入交流信号。应具有与总监控通信功能。

4. 交流测量模块

支持2路三相交流电压检测,可实现交流互投控制。

支持接入微机监控装置,实现交流电源遥测、遥信等监测信号上传。

5. 直流测量模块

至少支持4路直流电流、6路直流电压检测、蓄电池电压、温度及充放电电流监测。

支持接入微机监控装置,实现直流电源遥测、遥信等监测信号上传。

6. 开关量监测模块

开关量监测模块应能实时采集各输入、输出回路的断路器位置,实现对输入、输出开关的工作状态监视。

支持接入微机监控装置,实现各输入、输出回路断路器位置状态信号上传。

7. 分合闸监控模块

分合闸监控模块应能对各输入、输出回路断路器进行分合闸控制,实现电动操作。

支持接入微机监控装置,实现各输入、输出回路断路器的远方分合闸控制操作。

8. 备自投监控模块

备自投监控模块应能实现两路电源自动投切功能,当任一工作电源因短路、失压、缺相等导致异常时,装置应能立即启动,投入备用电源。备用电源仅在确认工作电源完全断开且备用电源正常后,方可投入。

备自投监控模块应满足GB/T 14048.11中对控制器的性能要求。

9. 逆变电源模块

逆变电源模块应具有交流、直流两路进线电源输入,且交流电源应单独从交流系统引入,转换设备应为在线工作方式,一旦直流失电,能无扰动切换至交流进线电源,保证馈线输出的不间断。容量为3kVA。

10. ATS自动转换开关

ATS自动转换开关应采用PC级一体化开关,单刀双投结构,具有明显断开点。ATS应采用直流线圈驱动,电磁瞬间激磁操作,具备机械保持和内部联锁功能,可设置自动操作、手动操作。控制器应能直观显示两路进线电源工作状态、位置状态,支持位置信号反馈、上送。

ATS自动转换开关应满足GB/T 14048.11中对控制器的性能要求。

11. 蓄电池单元

1)蓄电池采用性能良好的阀控式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2)蓄电池使用寿命大于10年(25℃)。

3)蓄电池容量满足事故放电末期(2小时)4台以上断路器合闸冲击负荷的要求。

4)单只蓄电池电压:12V。

5)单个并联电源组件的蓄电池配置容量为24V/100Ah。

  6)应设置蓄电池智能在线监护装置,并满足以下要求:

a.设备构成

蓄电池智能在线监护装置由监控主机、蓄电池单体采集模块、本地显示单元及核容放电装置(可选)组成。

b.设备功能

1)装置应具备蓄电池组电压、充放电电流,蓄电池单体电压、温度、内阻等运行参数的在线采集功能;

2)装置应具备蓄电池运行告警功能,包括单体电压越限,单体温度越限,单体内阻越限,充放电电流过高,总电压过高、过低,单体容量低等,并可通过系统设定相关告警阀值;

3)装置应具备单体远程在线核容功能,满足远方或本地手动核容及定期自动核容功能,同时支持多种核容停止条件的设定,包括总电压低限、单体电压低限、单体电池温度高限、设定放电时间到、市电停电、终端设备故障、通信中断、网络停止命令和用户界面停止等;

4)蓄电池核容应严格按照0.1C10进行,放电能量应直接馈入直流母线经负载消耗,且应能记录核容期间的电池数据,核容数据可通过移动存储器导出;

5)装置应具备蓄电池内阻定期测试功能,支持对内阻较大的蓄电池进行脉冲去硫充电,提高其电化学性能;

6)应具备蓄电池主动均衡功能,实现单体电池电压的差异监测、甄别与自动均衡;

7)装置应具备按时间间隔存储蓄电池电压、温度、电流等数据的功能;

8)装置应具备自检功能,能及时上传各单体采集模块的报警信息;

9)装置应具有多种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交流失电监测、过温保护、过压保护、过流保护、短路保护、硬件失效保护、软件失效保护、通讯失效保护等功能;

10)装置应具备可靠的故障续流设计,在核容过程中出现交流失电等系统故障时,蓄电池应能提供稳定且满足设计时长的放电能量;

11)装置应具备人机交互界面功能,可实时查看单体内阻、电压、温度、充放电电流以及电池组总电压等数据,并支持运行参数设定;

12)蓄电池监控主机及采集模块应具备LED状态指示灯,可显示监控主机或采集模块的当前状态,宜具备声光告警功能;

13)装置应具备RS485/RS232等通信接口,宜具备TCP/IP接口,可与后台服务器或上位机实现通信;

14)监控主机应支持不少于18节12V蓄电池的接入,且采集模块的接入不应改变原系统的接线方式。

c.主要技术指标

1)工作温度:-20℃~+65℃

2)海拔高度:≤5000m

3)电压采样范围:0~16V

4)电压采样精度:±1%

5)温度采集范围:-40℃~+85℃

6)温度采集精度:±1℃

7)内阻测试精度:±3%

8)蓄电池维护方式:脉冲去硫、主动均衡、在线核容

9)蓄电池监测报警:电压越限报警、电压不均衡报警、温度越限报警、内阻越限报警

10)采集模块地址分配:首次上电动态分配

11)通信方式:支持RS485通信接口,宜预设TCP/IP网络接口

12)通信协议:MODBUS

13)安装方式:标准机架式结构,高度1U

14)供电方式:85~300VDC,采集模块不应从蓄电池取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8:00时起至2025年7月27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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