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采购预算:3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3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0万元;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29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招标范围:通州区石港镇四港村乡村振兴先行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包含:
(1)设计内容:120KW光伏电站整体设计,设计需符合及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具体内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接入系统设计、光伏厂区设计、交直流电气设计等。
(2)项目实施内容:根据施工图完成光伏长廊建设、乡村会客厅屋面光伏建设、灵骨堂屋面光伏建设,建设内容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所有电缆、支架基础、交直流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通讯系统的采购与施工,以及光伏长廊结构主体、施工区域内的屋面加固、防水等相关全部附属施工工程。
(3)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备案、电力接入系统手续、并网手续等相关手续。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15天内提交整套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确认后,在施工进场后,9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的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1)、(2)、(3)类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2)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2业绩要求:
a、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MW以上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
2.3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b、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企业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至少为其缴纳1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
注: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③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14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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