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市吴中鸿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4#楼餐厅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项目编号:SZCF202
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鸿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4#楼餐厅厨房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捌拾壹万贰仟捌佰叁拾壹元陆角捌分(¥3812831.68元
招标需求:苏州市吴中鸿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4#楼餐厅厨房改造工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
三、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应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职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应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职工。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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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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