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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独立高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三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1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南区独立高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三包第二次

3.预算金额:291.5615万元,其中第三包预算金额53.8414万元。

4.最高限价:291.5615万元,其中第三包最高限价53.8414万元。

5.采购需求:第三包:校园广播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兰州市红古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落实强省会战略持续优化兰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政策的通知》(红财发〔2022〕49号)文件,供应商只需提供格式规范的《资格承诺声明函》即可替代《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三包:中小企业预留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工业(制造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已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项目品目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并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供应商,在原价格评审优惠的基础上,提升扣除比例3%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送达中标货物时,货物包装须执行以上标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2日00:00至2025年07月28日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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