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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3020地块项目实景示范区景观工程-最高限价公示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1 收藏项目

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沛县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备〔2023〕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隆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沛县沛高中南地块住宅项目--商业地块一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沛县红光路东侧,东环路西侧,千秋路南侧,沛公路

北侧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409.27平方米,包含1#、2#、3#、5#、6#五栋3层商业住宅楼,S1#、S3#二栋6层商业用房,S7#小区变电站及垃圾房,7#商业用房、小区变电站及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智能化等配套附属工程配套附属工程。(经专家论证本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1.3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2.1.4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价:   5988.51  万元。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500万元的建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

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7月21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7月28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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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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