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减水剂(富春新材料)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预算且批复,项目业主为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即合同签订主体),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浙江交投富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任务,计划采购聚羧酸减水剂6000吨,脂肪族减水剂1000吨。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合同包,为有效规避单一供应商带来的供货风险,保障减水剂供应的持续稳定性,同时借助供应商对比机制,全面提升货物整体品质与售后服务质量,并鉴于富春公司现有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四条外加剂进料管道,暂定每家供应商分配两条外加剂进料管道进行使用。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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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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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水剂A |
减水剂 |
聚羧酸 |
吨 |
3000 |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方家井村油树坞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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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水剂 |
脂肪族 |
吨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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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水剂B |
减水剂 |
聚羧酸 |
吨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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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水剂 |
脂肪族 |
吨 |
500 |
注:清单中数量是为暂定的数量,最终采购数量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2.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交货期:自收到供货通知书后1天完成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减水剂的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 多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若同一投标人经评审后,在 A 包和 B 包的综合得分均位列第一,则该投标人确定为 A 包的中标候选人;B 包的中标候选人相应顺延为经评审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参加多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合同包单独下载招标文件、提交疑问及递交投标文件)。
3.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由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减水剂(聚羧酸、脂肪族)合格检测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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