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超采购
项目编号:P52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721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
标项一:
标项名称: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彩超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可提供财务报表);④ 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⑤ 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⑥需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近三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中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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