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苏仙区郴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招核〔202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水利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勘察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286.8 万元。
2.3招标范围:完成郴州市苏仙区郴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项目申报单行材料编制(可研深度)、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2.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至本项目竣工(暂定730日历天),但须在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提交项目申报单行材料(可研深度),并按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间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完成审批。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近 ☑3 □5 □8年内(指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 □0 ☑1个 总投资7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或防洪工程)设计业绩。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 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11 日9:30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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