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北华原智能仓储物流及生产系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北华原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华原智能仓储物流及生产系统项目(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北华原智能仓储物流及生产系统项目
2.2数量:1套
2.3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人民政府东益大道7号湖北华原技术有限公司仓库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1个月内完成系统联调运行。
2.5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湖北华原技术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进度要求进场施工,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设备到货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留1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一次付清(不计利息)。(最终以中标人响应付款条件为准)
2.6招标范围:湖北华原智能仓储物流及生产系统1套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
3.2.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3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2份与本项目类似的智能仓储物流项目实施业绩且(每份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投标时提供用户清单及联系人电话,同时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设备案例的“合同及技术协议支撑页”的扫描件。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如出现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与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情况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请登录)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公布在《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的。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人在 2025年7月18日23时59分至2025年7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