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 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5〕23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市、第十师184团
3.工程规模:新建184团医疗次中心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DR、胃肠镜等设备36台(套)。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强基工程建设项目(购置检验等设备) |
本标段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对应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前维护、移交、并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无连续亏损。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据实提供)。(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承担过1项类似设备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合格证明)。(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2.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19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4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