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微景融城2025城市节点景观提升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64.9万元 , 招标人为 泰州医药高新区华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招标控制价:649007.42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微景融城2025城市节点景观提升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微景融城2025城市节点景观提升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
需服务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注:园林
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
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
提供职称评审表);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4月- 2025 年6月,其
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
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
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
供退休证明;
4.项目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
料: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含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
业绩,不予认可。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的;
5.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正在曝光期间的;5.3.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
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自动期
满的除外。
5.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8 08:30到2025-07-24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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