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盱眙县河桥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盱眙县河桥镇中心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盱眙县河桥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详见第四部分) 。2.合同履行
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质保期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盱眙县河桥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盱眙县河桥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 ;
2.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2.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具有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
设备生产许可证以及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省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5.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
条规定) 。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
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
定)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24.3.3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特种设备行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8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25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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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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