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沙市区环长湖旅游生态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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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环长湖旅游生态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1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

2.项目名称:沙市区环长湖旅游生态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万元。

5.最高限价:5万元,供应商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拟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沙市区环长湖旅游生态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文件的内容和项目的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相关审批(备案)成果文件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本项目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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