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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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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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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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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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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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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广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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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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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广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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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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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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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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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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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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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宝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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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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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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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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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项债融资和园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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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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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地点: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宝大道东侧;
2.建设规模: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包含梅州高新区新塘五路东段及纵E路南段项目:道路长约645米,宽2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中水,给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
3.招标范围:(1)勘察工作:测绘测量、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2)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
4.勘察、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其中: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测绘测量、初勘详勘,勘察成果报告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审批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5. 招标控制价:694960.00元(已下浮20%)(其中勘察费为:151680.00元;设计费为:543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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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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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广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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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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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441400-04-01-39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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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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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广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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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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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广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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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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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广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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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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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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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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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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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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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宝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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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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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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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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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项债融资和园区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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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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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万宝大道东侧;2.建设规模:广东省梅州市广梅园标准厂房三期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期)包含梅州高新区新塘五路东段及纵E路南段项目:道路长约645米,宽2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雨污水,中水,给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3.招标范围:(1)勘察工作:测绘测量、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2)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4.勘察、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其中: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测绘测量、初勘详勘,勘察成果报告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审批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5. 招标控制价:694960.00元(已下浮20%)(其中勘察费为:151680.00元;设计费为:543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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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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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工作:测绘测量、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2)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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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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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个日历天(其中: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测绘测量、初勘详勘,勘察成果报告审批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审批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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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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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960.00元(已下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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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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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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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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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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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信誉要求: 自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设计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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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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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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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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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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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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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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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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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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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7 月 19 日0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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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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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8 月 11 日 18: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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