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5年一码到底电子标签性能提升及适配性研究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代理机构为……。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5年一码到底电子标签性能提升及适配性研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ZB2025GB07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当前,中国铁塔“一码到底”已处于大规模实施阶段,大部分资产设备均已贴装电子标签,实现了资产追踪与管理,从而实现资产实物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了解决在一码到底应用过程中,RFID标签存在的刮擦、转移、伪造等实际问题,以及面向不同的设备类型标签的使用方法和适应性存在的不足,需开展一码到底电子标签性能提升及适配性研究。中国铁塔现采购1家供应商提供一码到底电子标签性能提升及适配性研究服务。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5万元(含税)。供应商含税响应总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研发内容、预期成果要求具体如下:
2.1.1研发内容:
本项目面向一码到底实际应用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研究电子标签产品性能,制定柔性电子标签耐刮擦、防转移、防伪、防调换解决方案。通过开展电子标签产品演进研究,提高不同设备类型溯源精细化和场景适应性。主要包括:标签耐刮擦、防脱落性能提升研究;标签防伪及防转移技术方案研究;电缆和换电电池RFID嵌入式电子标签研究;研发适配蜂窝无源物联网的RFID电子标签产品
2.1.2预期成果:
根据一码到底应用要求,定制化研发电子标签性能提升技术方案及相关样品,形成以下成果:
(1)产品样机:定制研发适配电缆和换电电池的嵌入式RFID电子标签各1套,定制研发适配蜂窝无源物联网的电子标签1套。;
(2)技术方案:研发标签耐刮擦性能提升研究方案、标签抗脱落性能提升研究方案、标签防伪及防转移技术研究方案各1套;
(3)发明专利:协助采购人提交不少于1个发明专利申请,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需完成第1个专利的提交送审;
(4)企业标准:配合编制或修订无源RFID电子标签相关企业标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技术分析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开发工作,实现全部功能要求并达到相应性能指标;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2.3服务地点: 采购人所在地(北京)。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关系:
3.2.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2.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2.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享受免税优惠的除外)。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日期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项目合同明确的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备1个与RFID电子标签相关的产品定制化或研发类的项目业绩。
2.
3.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11)供应商总部同类技术研发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包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响应。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技术研发服务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6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7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公开询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18 日至2025年 7 月 24 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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