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平昌县X038城东大库至胥家湾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2024〕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平昌畅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平昌畅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昌县。
2.2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 建设规模:起于江口街道城东大库,沿既有道路改建,经临江社区、白沙村、梅垭村、胥家湾桥,止于胥家湾接 S101 线省道交点处,全长8.672公里,均为改建路段。
2.2.2 技术标准:该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标准段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的规定执行。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详勘、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的递交等相关事宜。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限制投标情形,不得参加投标。
3.5 其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附录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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