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7-21 17:05:00
本采购项目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码头项目(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钢管桩卸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码头项目
1.2 采购编号:SCF
1.3 采购人:陈宪文
1.4采购项目概况:2#舾装码头码头总长1018.30m,宽度为33m,码头面顶高程5.3m~5.8m,码头结构为卸荷板桩结构,码头前墙采用组合钢板桩,共包括φ1300钢管桩373根、PZ26-700钢板桩373组、φ800PHC桩792根、φ800PRC桩346根、φ1000钢管桩478根(直桩+斜桩,斜桩斜度6:1),工期为192天。码头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船舶制作能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船舶发展基地。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钢管桩卸泊服务。
2.2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2.3 计划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中交四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恒力码头项目经理部
2.5 质量目标:合格
2.6 安全目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范,达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HSE目标及各项控制指标。。
2.7 其他:/。
3.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3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
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参与本包件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具体数量)个包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分包商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推荐候选成交分包商或选择成交分包商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分包商
,请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2日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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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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