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暑假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采购主要内容:贵州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暑假维修
采购数量:1家
预算金额:¥279410.25
最高限价:¥279410.2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合法有效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诺,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止时间: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
2、特殊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声明)。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单位出具证明),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9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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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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