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5年临河处理中心生产场地电源改造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大大提高我分公司分拣效率,减少人力成本,现对临河区生产场地安装新自动分拣设备。因我分公司生产场地现有电路的状态不能满足新设备的电力需求及安装要求,需要进行电源改造。我分公司拟采取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购买巴彦淖尔市邮政分公司2025年临河处理中心生产场地电源改造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巴彦淖尔市邮政分公司2025年临河处理中心生产场地电源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巴彦淖尔市邮政分公司2025年临河处理中心生产场地电源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设施、资金、经验、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近三年内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2.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响应人须是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施工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响应人须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相应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与本次磋商的响应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6.响应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7.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8.响应人与购买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购买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购买活动;9.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购买活动;10.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购买活动;11.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1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7-18 15:00:00到2025-7-22 18:00:00.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7-29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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