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危险源评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评价通则》、《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大社矿开展煤矿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 二、重大危险源评估依据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3、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4、符合《安全评价通则》 5、符合安全评价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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