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采购32-电池-2025-7-11,采购人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采购公告编号:XB2
三、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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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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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39020092215440 |
干电池7# 1.5V 碳性 飞利浦 |
30.0 |
节 |
2025-12-25 |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工厂/辅料总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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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39020086185551 |
碱性电池7# 1.5V 南孚 |
30.0 |
节 |
2025-11-08 |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工厂/辅料总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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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239020086174558 |
干电池5# 1.5V 碱性 南孚 |
20.0 |
PC |
2025-10-07 |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沙市钢管分公司工厂/辅料总库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财务要求:提供上年度企业损益表、负债表(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4.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在报价截止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之间。代理厂商可提供厂家供货业绩,具备该物资产品目录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厂家供货业绩。具备该物资产品目录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货业绩证明。
4.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5其他要求:无
允许代理商、流通商参加。
五、采购文件获取与响应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请于 2025-07-18 09:14至 2025-07-21 15:00 (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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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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