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现A、B、C、D项目风电机组所发电力全部送入系统为目的,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要求,针对A、B、C、D项目分别完成全部报告的编制。报价人编制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场输电规划报告、接入系统报告、无功补偿专题研究报告、过电压专题研究报告、电能质量专题研究报告、宽频振荡专题研究报告。报价人应确保报告满足国家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并获取主管部门的批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如下业绩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申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3.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资格预审申请。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5.申请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6.申请人自2020年7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申请截止日,至少同时具有以下合同业绩:
1)2个单个合同5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业绩;
2)2个单台机组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传统电源(火电、水电或核电)发电电源接入系统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合同范围等的页面,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否则,相关预审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7月18日 9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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