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中国建设银行青海分行办公用房建设工程供应商采购项目供应市场进行调研,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调研时间
本次市场调研自2025年7月18日至7月24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办公执照。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或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的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办公执照、执业证书等。公司成立时间短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年限的,提供已有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且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条件,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4)投标人中标后,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更改;(5)项目经理在目前以及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存在其他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六)投标人当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采购(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采购(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采购(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没有被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当前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列入失信名单,包括: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注: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采购(投标)截止期间。
(七)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全国区域或建设银行青海地区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承诺函)
(九)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承诺函)
(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十一)投标人已通过领取招标文件。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
(十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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