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交通保护区固移融合解决方案研发服务项目(标段二:无人机机场上塔的配套安装及调试、开通)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交通保护区固移融合解决方案研发服务项目(标段二:无人机机场上塔的配套安装及调试、开通)(项目编号:CT2025071721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标段二:无人机机场上塔的配套安装及调试、开通的采购预算为不含税6.7086万元,税率9%、13%,含税7.5万元,其中无人机机场上塔配套部分不含税4.6903万元,税率13%,含税5.3万元;无人机机场安装、开通部分不含税2.0183万元,税率9%,含税2.2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其中标段2如下:
| 标段号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 标段二:无人机机场上塔的配套安装及调试、开通 | 1个 | 6.7086 |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人,成交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段二:无人机机场上塔的配套安装及调试、开通,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6.7086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 标段二:无人机机场上塔的配套安装及调试、开通 | 无人机机场上塔的配套安装及调试、开通 |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时限要求:标段二:订单下发之日起45日内完工交付。
2.4保修期:标段二:终验合格后3年。
2.5服务区域:南京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二: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企业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人员要求:
(1)供应商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具有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的人员。
注: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响应截止月前近6个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如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除A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复用。
3.1.5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 ,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3.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标段不得转包或分包。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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