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XX车型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机器人及行走轴采购;投标人需负责本项目机器人相关内容协同设计、加工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阶段安装质量确认、上电前状态检查、调试阶段机器人本体问题解决等,保证本项目机器人本体及其集成正常运行;投标人需根据长安机器人运行数据交付要求提供数据采集所需的软硬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XX车型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机器人包(含七轴)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协会、税务、会计、律所等合伙人制度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提供有效营业资质证明或主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人/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①非律所,提供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中国”查询完整报告,加盖公章;律所,提供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人/负责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②提供未被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黑名单范围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属于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完整报告,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或验资报告,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项目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8)、投标人近5年(以公告发布年月为准),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点焊、搬运、涂涂胶、SPR、FDS、滚边的机器人应用累计不少于本项目采购数量,并在投标时提供2个独立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①业绩合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所在页(体现采购明细或项目名称)+签署双方盖章页+签署日期页。
②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必须包含技术协议首页+供货明细所在页(体现业绩案例项目名称、关键技术参数等)+签署双方盖章或签字页。
③终验收证明材料):终验收证明材料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终验收报告或终验收证明或项目完结移交证明,以上终验收证明材料须甲方盖章/签字或甲方电子审批流程截图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满足终验收条件的盖章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7-1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7-2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为XX车型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机器人及行走轴采购;投标人需负责本项目机器人相关内容协同设计、加工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阶段安装质量确认、上电前状态检查、调试阶段机器人本体问题解决等,保证本项目机器人本体及其集成正常运行;投标人需根据长安机器人运行数据交付要求提供数据采集所需的软硬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XX车型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机器人包(含七轴)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01 | XX车型焊接生产线改造项目机器人包(含七轴) | 1批 | 详见第八章 | 具体见附件4《焊接机器人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3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协会、税务、会计、律所等合伙人制度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提供有效营业资质证明或主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人/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
(①非律所,提供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中国”查询完整报告,加盖公章;律所,提供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人/负责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②提供未被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阿维塔科技黑名单范围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属于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完整报告,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或验资报告,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项目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8)、投标人近5年(以公告发布年月为准),在乘用车生产企业的点焊、搬运、涂涂胶、SPR、FDS、滚边的机器人应用累计不少于本项目采购数量,并在投标时提供2个独立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①业绩合同: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所在页(体现采购明细或项目名称)+签署双方盖章页+签署日期页。
②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必须包含技术协议首页+供货明细所在页(体现业绩案例项目名称、关键技术参数等)+签署双方盖章或签字页。
③终验收证明材料):终验收证明材料关键页扫描件,提供终验收报告或终验收证明或项目完结移交证明,以上终验收证明材料须甲方盖章/签字或甲方电子审批流程截图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满足终验收条件的盖章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7-1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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