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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3日滕线蒙阴平邑界至仲村、平邑绕城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7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25GCGLPY0003

项目名称

S313日滕线蒙阴平邑界至仲村、平邑绕城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境内

建设性质

/

招标备案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25GCGLPY0003

招标类别

设计

项目立项单位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立项文号

平发改审批字(2025)23号

项目法人单位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邑县中心

招标人

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邑县中心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请登录)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补助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S313日滕线蒙阴平邑界至仲村、平邑绕城段路面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蒙阴平邑界(K220+475),终点位于平邑县白马庄西与G327相交处平交口,全长21.488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14.5-23米。

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所有内容的设计,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

3、工期:30日历天。

4、后续服务期:

(1)设计代表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交工验收止;

(2)缺陷责任期服务:项目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止。

2.2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设计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对投标企业要求

设计标段

资质资格要求

①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累计建设里程20km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已完业绩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或2021年~2023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企业成立晚于2021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格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信息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8、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工作(已完业绩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路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公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工作(已完业绩项目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注:

(1)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扫描件。

(2)资格审查时,投标申请人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证件原件扫描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的扫描件清晰可辨,如有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

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

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承诺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未提供承诺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时间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日)。

3.7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评标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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