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各项招标已由无以无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节省运维工作的人力资源成本,提高零售收单商户巡检质量,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建立2025年零售收单商户巡检项目,将零售收单商户巡检工作进行外包,包含不限于:现场核访商户经营状况,现场核访商户经营范围,耗材配送,POS机具或交易二维码测试,巡检材料收集,巡检材料汇总,风险事项反馈等。拟签订1年期合作协议。巡检进度按月完成,根据实际巡检完成的商户数量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使用的内部巡检系统,用于对商户的管理,客户信息加密传递,风险信息的录入反馈,巡检照片及巡检资料的保存和统计。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安排专人与我行进行对接,能为我行布设客服专线,保证服务时效,承诺服务时间为中标后签订协议内的约定时间,外包服务完善健全,工作程序清晰,安排合理,保证措施有力,切实可行。2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分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向我分行提供收单商户外包服务等相关服务。3中标供应商现场应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巡检范围应覆盖河北省所有区域,包括所有地级市、县级、乡等区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2.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3.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7.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8.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7至2025-07-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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