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询比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5-2027年度各局点消防器材维护更换项目(二次),为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与报废,现拟采购各局点消防器材的维护维修换新、器材实时运送服务和及时提供消防演练配套器材的供应商一家。
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MFZ/ABCA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CO2灭火器、轻水灭火器、CO2灭火剂、ABC干粉灭火剂、轻水灭火剂、环保型灭火剂等相关消防器材辅材的采购、运输安装服务和消防演练活动配套器材供应,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具体采购要求和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项目预算:30万元(含税)。
交货地点:无锡市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需求订单后24小时内完成采购器材的送达及安装。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最高响应报价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1起同类消防器材采购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2.4响应产品(灭火器)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及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及检测报告扫描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其他要求:1、响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若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满足国家规定的货物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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