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桌面办公支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项目简介
为满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桌面办公支持服务要求,需采购“2025-2027年度桌面办公支持维保服务”。
采购内容:采购550人月桌面办公支持服务,为招标人在上海各办公场地、合肥综合中心、西安分中心、武汉分中心及成都分中心的员工提供桌面办公系统支持服务。
服务期:2025/9/1-2027/6/30。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需要提供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金融行业具有1个类似(桌面办公支持服务)或近似(运维驻场服务、IT驻场服务等)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小、微企业等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单位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截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派代表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捌佰元人民币(RMB8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10:00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桌面办公支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项目简介
为满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桌面办公支持服务要求,需采购“2025-2027年度桌面办公支持维保服务”。
采购内容:采购550人月桌面办公支持服务,为招标人在上海各办公场地、合肥综合中心、西安分中心、武汉分中心及成都分中心的员工提供桌面办公系统支持服务。
服务期:2025/9/1-2027/6/30。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需要提供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金融行业具有1个类似(桌面办公支持服务)或近似(运维驻场服务、IT驻场服务等)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小、微企业等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单位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无需进行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材料进行说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截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派代表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捌佰元人民币(RMB8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7日上午10:00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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