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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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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A级检修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2、项目概况:
化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茂名化州市丽岗镇南斋坑,本项目日处理垃圾量600吨,设置2台300t/d的焚烧炉和1台15MW的纯凝式汽轮发1台18MW电机组。焚烧炉是采用倾斜式机械顺推往复炉排炉,余热锅炉由华西能源锅炉厂制造生产,受热面采用水平布置,额定蒸发量为29t/h,采用中温中压蒸汽参数。项目于2020年07月正式投产。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4.2具有国家(省、市)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根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在过渡期内仍然有效的,旧证书仍然予以认可,已完成许可证换领的,按附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对照表”对应的新证书资质执行)。
4.3具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Ⅰ级/A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文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国家(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同类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4.4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省、市)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4.5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所承担定期检修/日常维护工程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级别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质量事故责任记录以及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原件,按招标文件格式1-10内容填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4.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和“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7、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8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0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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