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标准化考场建设(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作出部分调整。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其他要求:(4)本次采购的SIP转发管理三合一平台须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已建成的国****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不含公告发出当日)十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投标相同品牌、型号产品现场测试。如发生对接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测试通过后(即可实现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国****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方可签定合同,如测试未通过或虚假响应作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本次采购的视频会议软件须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已建成的国家教育考试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不含公告发出当日)十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投标相同品牌、型号产品现场测试。如发生对接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测试通过后(即可实现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国家教育考试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方可签定合同,如测试未通过或虚假响应作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更正为“(4)本次采购的SIP转发管理三合一平台须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已建成的国****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所发生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金额中);中标人在安装调试好后进行初验,初验时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即可实现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已建成国****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方可进行最终验收;如测试未通过进行整改;如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任未能测试通过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70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款项和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20%)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本次采购的视频会议软件须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已建成的国家教育考试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所发生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金额中);中标人在安装调试好后进行初验,初验时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即可实现与成都高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已建成的国家教育考试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方可进行最终验收;如测试未通过进行整改;如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任未能测试通过视为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70个工作日内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款项和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20%)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7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