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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1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QV   项目名称###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  最高限价(元)(如有):   ********;  采购需求: ###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A包)###县校园餐食堂食材采购项目(B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以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证明材料为准);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D.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F.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G.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委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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