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ZYT
3.项目概述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44万元/年(人民币,含税)。
4.招标内容
4.1 本次采购内容:全市生产、办公场所空调(不在质保期限内)维修服务,包含日常维修及配件更换。按照维修费、配件费单价采购,据实结算。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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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台) |
预算(万元) |
业务使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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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
据实结算 |
32 |
合肥市区、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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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
据实结算 |
6 |
巢湖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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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
据实结算 |
6 |
庐江县分公司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2 合同有效期:1年,后评得分≥90分,可续签1次,最多续签2次。
4.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4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结算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被列入安徽邮政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范围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投标人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招标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招标人审核)。
5.5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14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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