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惠州惠城至惠阳霞涌高速公路为新增联络线(以下称惠霞高速项目),是《惠州市“丰”字交通主框架总体布局规划》南北交通轴线,与广惠高速、惠大高速组成由惠州城区到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北向大通道,项目位于惠州市内,主线起点在博罗县罗阳街道汤泉与广惠高速衔接,终点与惠深沿海高速衔接,车道数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00km/h
2.2采购内容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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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型号规格 |
包件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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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体装置(球角) |
QJ-01 |
套 |
18000t |
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出具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大中型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两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不少于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投标人应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也应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不允许国铁集团、股份公司、集团公司黑名单中的供应商投标。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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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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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2.3.7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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