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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7-1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南明公安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元;1800000元;7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品目一: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品目二: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巡特大队(营盘路营区)、巡特大队(花果园营区)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品目三: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办案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表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三表一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2025年1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 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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