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存量一码到底远程复核和数据溯源”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年“存量一码到底远程复核和数据溯源”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XZ-2025-07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内容:远程复核:整站盘点完成后,由审核人员进行线上复核,对实物数量、信息准确性、贴签规范性、实物照片等内容进行审核。数据溯源:复核完成后,审核人员通过PMS、财务系统等,对资源实物来源、归属项目信息、采购物料信息等进行溯源,在校验当前盘点结果准确性的同时,为后续实物与资产卡片的拼配提供依据。
1.6采购预算金额:本次采购按照初步摸排站址规模预估,“远程复核+数据溯源”费用按45元/站预估,合计不含税金额为810495.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金额为859124.70元。具体内容如下:
| 地市 | 存量站址数量 | 存量资产规模 | 远程复核+数据溯源单价(元/站) | 远程复核+数据溯源费用(元) |
拉萨 | 3206 | 20006 | 45 | 144270 |
山南 | 2068 | 51020 | 45 | 93060 |
日喀则 | 3619 | 59047 | 45 | 162855 |
林芝 | 2072 | 109469 | 45 | 93240 |
昌都 | 3289 | 55409 | 45 | 148005 |
那曲 | 2732 | 47610 | 45 | 122940 |
阿里 | 1025 | 31649 | 45 | 46125 |
合计 | 18011 | 374210 | 810495 |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3个,第一名份额分配37.27%(日喀则、山南、阿里),第二名份额分配32.97%(拉萨、那曲),第三名份额分配29.76%(昌都、林芝)。
| 份额名称 | 份额 | 预估含税金额(元) | 实施区域 | 成交单位数量 |
| 份额一 | 37.27% | 320195.78 | 日喀则、山南、阿里 | 1 |
份额二 | 32.97% | 283253.41 | 拉萨、那曲 | 1 |
份额三 | 29.76% | 255675.51 | 昌都、林芝 | 1 |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59124.70元(含税总价),810495.00元(不含税总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根据总部《关于开展存量资产一码到底全国推广工作的通知》(中国铁塔〔2025〕87号)通知要求,西藏自治区于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全量开展存量资产一码到底的“上站赋码、远程复核、数据溯源、归档锁定”工作。现需对“上站盘点赋码”服务进行采购。经初步摸排,全区涉及需贴签存量站址18011站(2023年1月1日前全量站址),存量资产374210个,投入费用由实际发生为准,在总部年度绩效考核时予以剔除。
| 地市 | 站址数 | 存量资产规模 |
| 拉萨 | 3206 | 20006 |
日喀则 | 3619 | 51020 |
山南 | 2068 | 59047 |
林芝 | 2072 | 109469 |
昌都 | 3289 | 55409 |
那曲 | 2732 | 47610 |
阿里 | 1025 | 31649 |
全区 | 18011 | 374210 |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2.3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7个地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远程技术支撑服务类),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同或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且在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证明材料与用于详细评审项评分业绩证明材料不可复用,资格审查与详细评审项中上传同样业绩的,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存放于大附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对应评审项,否则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
3.4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需对该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将被否决。
3.5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7月1日起)内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在中国铁塔年度分级评价中本项目同产品类被评为【全国级/西藏自治区】“D级”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不同供应商在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以评审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3.6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对铁塔业务深度了解,熟悉铁塔PMS、CRM、资源系统、商合系统、财务系统等能对资源实物来源、归属项目信息、采购物料信息进行审核溯源,在校验当前盘点结果准确性的同时,为后续实物与资产卡片的拼配提供依据。(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7关联关系: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3.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违法分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17日09时00分至 2025年7月21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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