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荡镇和美促共富“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沈荡风箱荡风貌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镇和美促共富“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沈荡风箱荡风貌提升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7-330424-04-01-71614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沈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路(含桥梁1座)和水利护岸两部分,其中公路部分包括新建道路一条(含桥梁一座),路长约650米,路面宽约7米,桥梁宽约8米;水利部分包括新建护岸约3.7公里。
2.3项目估算总投资:3200万元。
2.4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服务)、必要的工程勘察和测量工作,以及前期咨询服务等,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由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须同时具备①或②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8日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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