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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2025年市级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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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 | |||||||||||||||
| 2、项目名称:国有信阳市南湾林场2025年市级财政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098,305.44元 | |||||||||||||||
| 最高限价:1098305.4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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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主要包含对林区生产道路进行硬化,包括铺设混凝土路面、埋设钢筋混凝土涵管、砌筑片石挡墙出水口等,切实改善管护站点林业生产条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4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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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6 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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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7月17日 至 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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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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