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多云监管运营平台软件开发测评及部署资源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标包一:千兆IPsec VPN加密服务、百兆IPsec VPN加密服务、安全证书服务、服务器资源服务、操作系统服务、软件评测服务等。
标包二:等保评测服务。
1.2.2服务期:
标包一: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交付期:千兆IPsec VPN加密服务、百兆Psec VPN加密服务、安全证书服务、服务器资源服务、操作系统服务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交付,软件评测服务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25年10月31号前完成交付。
标包二: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标包。
标包一: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标包二: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若供应商所响应标包均获得了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且大于最多成交标包数量(1个),则依次按照标包序号获得前列标包的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但不超过最多成交标包数量,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标包一:最高响应限价为339622.61元人民币(不含税);
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37735.84元人民币(不含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
标包一: / 。
标包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
2.1.3 标包一: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信息技术服务类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标包二: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等保测评服务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提供一份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1.4 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 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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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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