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NJRC-G2025-0020 项目名###街道集镇新增6000吨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维 预算金额:54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70%时,评标委员会将于苏采云系统内对该供应商发起答疑澄清,供应商须作出书面说明并一次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包含成本明细说明】。提供证明材料后,评标委员会将对证明材料进行论证。未一次性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一次性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包含成本明细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则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街道集镇新增6000吨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期合同,根据中标人的年服务情况以及相关考核机制(详见招标文件考核办法),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政府采购合同或终止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不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也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同时,每期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第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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