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中医院垃圾站、洁具消洗及医疗废物暂存点工程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 zbl--06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沛县中医院垃圾站、洁具消洗及医疗废物暂存点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41.3128万元 , 招标人为 沛县中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沛县中医院垃圾站、洁具消洗及医疗废物暂存点工程,预算金额:413128元人
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沛县中医院垃圾站、洁具消洗及医疗废物暂存点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沛县中医院垃圾站、洁具消洗及医疗废物暂存点工程: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
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上传,查询方法见第一章);
7.本项目特定要求: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明文件提供
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二级
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
书,(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
式自拟);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6 00:00到2025-07-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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