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681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681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680001.64 元,其中:第 一 包 680001.64 元。
采购需求:新宏路社区充电桩及平台改造工程,具体详见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5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三、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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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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