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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直管公房修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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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竞谈-2025-66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直管公房修缮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1,533,889.83元 | |||||||||||||||
| 最高限价:1533889.8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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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第一标段:鹰城世贸16套房屋室内墙面、顶棚及地面、门、部分窗及水电暖的改造;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鹰城世贸16套房屋维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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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9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0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愿意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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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 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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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直管公房修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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