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莆田市秀屿区园区零星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建设规模:总投资额不超过380万元,单项项目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含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道路修复、硬化、水篦子、市政雨水管道清淤、疏通、井盖更换、闸门修复、路灯修复等建设内容
4) 承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6) 投标人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5年07月15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20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28日上午9: 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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