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集团2025-2027年度(2年)消石灰集约化采购,分设两个标段:标段1:浙江省内地区,标段2:凤台发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允许兼中兼得。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4.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消石灰(亦称:氢氧化钙、熟石灰)产品的第三方质检报告,提供的质检报告须符合以下要求:
(1)出具第三方质检报告的检测机构须具有从事相应检验检测的CMA资质,提供的质检报告上必须有该机构CMA标志及该单位公章。
(2)所提供的质检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1月1日。
(3)质检报告所列的指标必须包含本规范书表1所列的全部技术指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2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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