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剑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剑川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电梯加装项目(1栋、2栋电招标公告
剑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剑川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电梯加装项目(1栋、2栋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5-C1-********-JCXZ-0004 项目名称###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电梯加装项目(1栋、2栋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84 最高限价(万元):184 采购需求:电梯 8 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等,项目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电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若为电梯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2)若为电梯代理商:产品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以上(含B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以上(含C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最低额定速度以及达到其所投产品速度以上)资质。 注:①###****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第3号###****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市监特设〔2019〕32号)的规定,2019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下同)发放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进行换证的,电梯制造商及代理商须提供有效许可范围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 ②如2019年6月1日后办理的新版资质证书无明确许可参数,须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或许可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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