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石油分公司岚山61站建设重卡充电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日照石油分公司岚山61站建设重卡充电二期项目已由石化销售鲁发〔2025〕3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日照石油分公司岚山61站建设重卡充电二期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日照石油分公司岚山61站建设重卡充电二期项目
2.2项目编号:QDQ……
2.3建设地点:岚山区虎山乡东潘家村。
2.4建设规模:新增2台125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新增1台1进3出环网柜,新增8台
360千瓦1机2枪一体式直流充电机,新增8个电动重卡充电车位,场地及高、低压电气工程施工,按照《中国石化综合加能站形象标准手册》进行形象标识、车位喷绘等;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总投资:2207508.90元;其中标段一:581907.09元,标段二:1625601.81元。
2.6计划工期:3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土建部分,标段二为高、低压电气部分。
2.8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完成工程施工,包括交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专项验收与测试等。
2.9投标人可选择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2年以来有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本标段投标企业需入围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诚信体系施工单位。
3.2标段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须同时持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四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2年以来有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3本次招标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标段一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有本单位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2)标段二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有本单位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3)技术负责人持有与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备注: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指提供近6个月以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或网上打印),未能缴纳的须提供相关文件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4.1请报名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人统一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报名。
1.招标条件
日照石油分公司岚山61站建设重卡充电二期项目已由石化销售鲁发〔2025〕3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日照石油分公司岚山61站建设重卡充电二期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日照石油分公司岚山61站建设重卡充电二期项目
2.2项目编号:QDQ……
2.3建设地点:岚山区虎山乡东潘家村。
2.4建设规模:新增2台125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新增1台1进3出环网柜,新增8台
360千瓦1机2枪一体式直流充电机,新增8个电动重卡充电车位,场地及高、低压电气工程施工,按照《中国石化综合加能站形象标准手册》进行形象标识、车位喷绘等;各标段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总投资:2207508.90元;其中标段一:581907.09元,标段二:1625601.81元。
2.6计划工期:30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土建部分,标段二为高、低压电气部分。
2.8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完成工程施工,包括交工验收、工程保修以及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专项验收与测试等。
2.9投标人可选择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2年以来有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本标段投标企业需入围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诚信体系施工单位。
3.2标段二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须同时持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四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2年以来有同类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5)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3本次招标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标段一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有本单位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2)标段二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持有本单位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3)技术负责人持有与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4)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有效社保缴纳证明。
备注: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指提供近6个月以内(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开具或网上打印),未能缴纳的须提供相关文件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活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4.1请报名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人统一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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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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